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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肤品能混着用吗 盘点哪些护肤品不宜混搭使用

2019-04-29 09:57 来源:综合

  护肤品能混着用吗?不同的护肤品成分功效是不一样的,很多人喜欢购买不同品牌的护肤产品,护肤品混搭使用是很常见的一种护肤方式,但是有的护肤品混搭在一起涂在脸上会造成伤害。

  护肤品是可以混合用的,但是有部分护肤品是不可以的,所以来了解下哪些护肤品不能混搭使用。

  第一,含酒精的化妆水和滋润型乳液

  含酒精的化妆水和滋润型的乳液一起使用容易出现搓泥现象,因为酒精成分和油性成分触碰就会出现搓泥,而且护肤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建议把含酒精的化妆水换成不含酒精的保湿水。

  第二,美白精华和抗老精华

  美白精华和抗老精华都属于功效型精华,为了避免造成皮肤负担或皮肤营养过剩,建议早上使用抗老精华来防止自由基的侵蚀,晚上使用美白精华来修复美白皮肤。

  第三,功效相近的护肤品

  功效相近的护肤品最好不要同时使用两种和两种以上,皮肤的吸收能力有限,且产品的效果也会互相削弱抵消,因此最好不要同时使用功效相近的护肤品。

  第四,保湿精华和物理防晒产品

  使用保湿精华后再使用含有二氧化钛成分的物理防晒产品会使得精华原本细小的分子变大,不容易被皮肤吸收,从而出现护肤品搓泥现象。

  第五,深层清洁产品和去角质产品

  深层清洁产品能够深度清洁皮肤以及毛孔中的污垢,而去角质产品能够去除脸上废旧老化角质,这两种产品都是属于清洁类产品,因此不能一起使用,以免使用过度造成皮肤敏感脆弱。

  哪些护肤品不宜混搭使用

  1、会发生化学反应的成分不宜混搭

  a、两种酸碱值取向不同的成分不可以叠加。

  b、含有A酸类焕肤产品避免混用凝胶冻膜质地产品,后者会将前者的功效抵消掉。

  c、避免使用含有水杨酸,乙醇,以及维A类成分产品叠加,这样会过度剥落角质,导致敏感。

  2、不同系别产品护肤步骤重复不宜混搭

  日系产品和欧系护肤品很不同可以混搭,但要保证混搭产品绝对不能造成护肤步骤重复。因为这样很可能造成清洁过度,角质层受伤后,使肌肤失去了一道天然的“屏蔽门”。

  其实大多数欧系品牌通过洗面乳+化妆水来完成清洁步骤,它们的水有二次清洁的本事,而大多数日系品牌却是卸妆油+洗面乳,化妆水只负责去补水保湿。如果你一开始使的是卸妆油+洗面乳,这一洗面乳已经有深层清洁的作用了,但之后你又换用了另一个具有清理皮层功效的化妆水,也就是相当于下了3次工夫。

  3、功效超载的产品不宜混搭

  功效相近的产品无论属于哪个品牌,其所含营养成分和工作原理都是类似的,而且大多品牌的主打的品牌又含有高浓度成分。所以,混用功效相近的产品唯一的作用就是功能叠加使营养过剩,而由于皮肤的吸收能力有限,只能造成营养的浪费,甚至可能引起皮肤的排斥反应。

  4、深层清洁和去角质产品绝对不能同时用

  深层清洁产品除了是清洁毛孔垃圾也是在清洁废旧角质,而去角质产品更是去除废旧角质的不二选择,同样是具有去角质作用的两件产品绝对不能一起使用,最好两个间隔一两个星期使用。

  5、不能同时使用多种“酸”类护肤品

  酸性成分的主要作用也是剥脱角质,所以除非你平时就不做额外的去角质护理,护肤品中含酸比较少,那么就不能叠加使用含酸性成分的护肤品。

  6、精华液不能叠加太多

  俗话说浓缩的都是精华,所以精华液的营养还是很高的,因此除非你的肌肤年龄已经老化到需要大量营养来补充的地步,那么在平时护理就不能叠加使用不同的精华液,即便你有这样的肌肤需求,也要早晚隔开使用。凡事过犹不及,精华液用太多,皮肤吸收不了,照样是浪费!

  哪些成分绝对不能叠加

  1、高浓度烟酰胺,不建议和果酸(AHA)、水杨酸、高浓度VC叠加;

  2、水杨酸的产品,不建议和果酸(AHA)、维A醇(视黄醇)叠加。因为剥脱效果太强,容易损伤皮肤。

  大家用精华或者其它护肤品,切莫为了叠加而叠加,任何护肤步骤都不是必须要做全套。你完全可以只用2、3样产品就做好清洁保湿防晒工作,而且防晒也能算是最有效的抗氧化手段。

  烟酰胺精华可以与烟酰胺面霜叠加吗

  比如玉兰油的一套,小白瓶精华+大红瓶面霜,只要皮肤耐受,都可以叠加。

  烟酰胺和玻尿酸能一起用吗

  烟酰胺和玻尿酸可以一起使用。 烟酰胺是用来进行皮肤美白的,而玻尿酸是用来补水保湿的,从功效上来说,烟酰胺和玻尿酸各有各的作用,一起使用也不会影响功效,是可以放在一起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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